1942年是抗战胜利之前的一年,距离解放还有七年的时间,那个年代的女性家庭地位普遍较低,婚姻问题也是极为重要的。
在那个时代,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牵扯到两家人的利益,因此婚姻对于女性来说更加重要。
首先,要谈论婚姻必然涉及男女不平等的问题。
在1942年,女性地位虽然相对于先前有所提高,但是整体上仍然较低。
许多女性依然要依附父亲或丈夫生存。
而丈夫则是足够有经济能力的男性,通常是家庭中最强势的人物。
因此,1942年女性的婚姻选择往往是受到父母、家族的选择和限制。
其次,当时婚姻中的家庭责任分配也被认为是男人应尽的职责。
例如,男性应该为家里的经济来源负责,而女性则更多地被认为是家庭的经营者。
因此,在1942年,女性求婚男性的情况十分少见,相对来说便是被动接受婚姻安排的情况比较多。
因为当时婚姻是更多地被认为是需要父母和上一代的介入来做出决定的,并且家庭利益都是十分重要的。
最后,很多女性认为婚姻是实现自我价值和人类尊严的最重要途径。
因为在那时候,女性很少有自己的事业,也不受到足够的教育和关注。
婚姻是她们唯一能获得归属感、幸福感和家庭角色的地方,因此在那时婚姻尤其是女性婚姻,显得特别的重要。
总之,在 1942年,女性的婚姻状况与当下大不相同,女性地位的低限制了婚姻自由和选择,而家族利益和男女角色认同又模糊了婚姻的理性判断。
虽然女性的地位和婚姻观念在不断革新变化,但是传统观念仍然有一定的牵绊。